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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方案
2022-08-20 18:15  


《南昌工程学院章程》自2015年颁布实施以来,国家重要法规相续新修订出台,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为进一步推进高校依法治教,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我省公办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修订学校章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秉承学校优良办学传统,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围绕“水利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及时修订学校章程,更好弘扬大学精神,践行大学使命,体现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进一步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办学特色,体现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   

二、组织机构

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章程修订工作。

组长:金志农、汪胜前

常务副组长:贺丹君

副组长:吴泽俊、李明、樊后保、李培生、殷安全、周敏丹、陆伟锋、张兴旺

成员:党委(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工会、团委、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基本建设处、保卫处、审计处、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发展中心)、研究生院负责人。

由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章程修订具体工作。

三、修订程序

 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依照“民主、公开”的原则,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开展修订工作。

1.调研论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对待各方面意见,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要进行充分论证。

2.征求意见。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师生员工、校友等各方面的意见,回应师生关心的现实问题。

3.审议决策。修订后的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再报教育厅核准。

四、工作安排

按照江西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第二批时间节点,有序开展修订工作。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制定南昌工程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方案

2021年 12月中旬

召开章程修订工作启动会

2022年1月

调研章程修订内容

2022年1月

起草章程修正案初稿

2022年3月前

征询修订初稿意见

2022年4月前

形成章程修正案

2022年4月下旬

提请教代会审议讨论

2022年4月底

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学校党委会审定

2022年6月

上报省教育厅

2022年9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章程修订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学校改革、稳定与发展。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对待,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扎实做好章程修订工作,使章程修订过程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发展中心)要切实加强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按时间节点统筹推进章程修订各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依据分工(附件1)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对学校章程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学院要积极参与,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以及办学实际,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确保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把握修订精神

章程修订要精准把握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新修订的章程要着力体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把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制度化。章程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国家其他有关高等教育的相关会议和我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彰显学校特色

章程是学校办学理想与现实状况的集中体现,必须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价值追求和办学特色,章程修订固化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体现学校发展规划蓝图。要将学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思路等变化情况纳入章程修订中,要将“更名升大”的目标体现在章程修订中,要进一步强化水利电力特色,凝炼优势学科群,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4.文本简洁规范

《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大法,是学校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修订内容要合规,体现自主办学与依法的度、传统与创新的度、详细与简略的度,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尽量使用原文语句。文本结构要清晰明了,段落逻辑严谨,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文本用语应当通俗易懂,简洁、准确,不产生歧义。

请各牵头单位于2022年1月7日前将修订情况对照表(附件2)发送电子稿至发展规划处邮箱:gjyjs@nit.edu.cn,纸质稿交行政楼403办公室。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章程》修订工作任务分工

2.《南昌工程学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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