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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学校章程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5-09 10:56  

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赣教发【2017】14号)等文件要求,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依章办学,省教育厅近期拟对各类学校章程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我校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学校章程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章程的学习宣传情况;

2、章程的执行、落实情况;

3、章程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办学实践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

4、依照章程规定,对学校的基本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等进行清理、修订、完善的情况;

5、监督章程执行机构的运行情况;

6、章程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

7、章程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二、检查方式

1、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2、接受教育厅和学校的抽检。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好本次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于5月11日前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高等教育发展中心邮箱gjyjs@nit.edu.cn,或校章程建设群QQ邮箱433065006@qq.com。

  

                                                高等教育发展中心

2018年5月3日

 

 

附相关说明:

1、各部门对照章程建设任务分解表整理出相关制度,同时请下列未完成的制度牵头部门抓紧时间适时完成。

 

序号

条次

相应制度

牵头单位

备注

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校办

16

学科建设评价和监控制度

研究生处

学院及教学单位核心竞争力评价制度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机关和业务单位工作绩效评价制度

党(校)办

资金安全评价和监控制度

计财处

其他行政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制度

组织部、监察室

12

理事会章程

党(校)办

14

41

建立和完善学校标识体系

宣传部

待确定完善

15

44

章程实施、监督和投诉的制度

高教发展中心

建设中

 

2、各学院要按《南昌工程学院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要求,明确教授委员会成员,制定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条例或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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