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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2024-05-27 10:39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发展中心)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综合改革工作,着力于国家和地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发展规划方面: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和督导规划的实施。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学校专项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和评估各类专项规划的落实。

2.综合改革方面: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在研究论证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提出学校综合改革、内部体制改革和重大资源配置及学院设置调整方案。围绕学校年度中心工作,组织召开暑期研讨会,凝聚发展共识。

3.国内合作方面:做好学校对外合作联络工作,负责省部、校地、校校、校企共建合作。负责省部共建统筹协调工作,做好校地、校校、校企合作的洽谈、协议、评估和检查等工作。

4.依法治校方面: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修订和监督执行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校。

5.高教研究方面: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对国家政策和发展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趋势,收集整理编印教育教学研究信息资料;加强与兄弟院校和相关学术研究机构的联系,积极参与国内外高等教育研究的有关学术交流;负责联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水利教育协会、江西省高等教育会等学术团体,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校内改革与发展课题研究。

6.其他工作方面:协助学校综合考核办,做好党政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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